建议我市大力推进消费养老模式发展
发布时间:2015-09-06      作者:黄雁章       来源:办公室

深圳由于当年的成批移民等特点,老龄化问题将可以预见地到来。当前我市养老问题的解决面临诸多困难,许多家庭仅仅依靠传统的养老金筹集渠道或者社会基本养老金,已经很难保障“老有所养”的质量。面对可预见的老龄化社会问题以及在政府养老体系不尽完善的背景下,研究探讨新的更多的养老模式显得非常迫切,也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消费养老模式作为新近崛起的一种养老模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具有极强的可行性、安全性和重要性。

消费养老模式实际上是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搭建的一座互惠互利、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桥梁,其核心内容是:一方面,消费者通过办理相关的终端银行卡,在加盟的定点商家进行消费(购买产品或服务),在享受购物优惠的同时,可以得到额外的“养老积分”——商家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从其盈利中给予消费者的返利,这些积分再通过保险公司变成个人养老金(以往这些积分往往只能兑换成一些可有可无的比如礼品、机票、演唱会门票之类的东西),如此循环消费,积少成多,保值增值,到了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或按月领取可观的养老金。另一方面,作为回报,消费者持续不断地到商家购买产品或服务,成为商家相对稳定的客户,甚至带动更多新的消费者到这些商家消费,从而给商家带来相应的市场回报。长此以往,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产生良性循环。这将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三大养老资金来源之外的又一支柱,为广大居民养老带来一种新的有益的选择。

目前国内在探索消费型养老模式发展先行先试的省市有浙江跟上海。浙江积分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银联公司、保险公司,运用通用积分的方式,组建商家联盟(消费养老定点商户)、消费会员联盟,利用消费养老平台把消费养老定点商户给出的让利积分按一定比例为消费者进行汇集,形成消费养老保险基金,以实现消费者的消费养老,增强意外伤害保障的目的。上海的德浓消费养老金合格计划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成立,托管银行由工商银行担任,投资管理由天弘基金负责。依托上海德浓网络的以消费养老为主要服务内容的价值转换平台,负责包括消费者和让利商家身份认定、消费者与让利商家交易信息反映和记录、商家让利资金权益转移信息记录、信息归集和处理等,实现消费信息的记录、保管、转换、查询,将返利折算成现金。在后端建立类似企业年金的信托型消费养老治理架构,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工商银行、天弘基金共同推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消费养老模式的优势:一是有利于解决养老问题。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情况下,逐步为消费者积攒一笔可观的养老金,有效地弥补了消费者退休以后基本养老金的不足。可以为国家养老保险事业提供一个数额巨大的、持续不断的资金来源,有利于改善现行养老保险的支付状况,增加居民养老金储备,促进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二是有利于拉动消费。消费者因为对“自愿积累”养老金有明确意愿而成为商家稳定、长期的消费群体。通过接受“消费养老”概念,消除“消费就不能储蓄,储蓄就不能消费”的担心和忧虑,客观上起到了鼓励居民放心、大胆进行消费的导引作用。三是有利于规范市场和增加税收。消费养老模式的实施会促进消费者通过正规的购买渠道,采取正规的消费形式进行消费,以便能获得进入自己养老金账号的企业返利。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杜绝部分企业和商家为实现偷税漏税而采用不正当渠道销售商品,从而有利于规范市场税收,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四是有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圳质量” 打造和行业经济发展。消费群体相对稳定而持续的支持,可以节省巨额的营销成本,可以得到更大的市场回报。要得到消费者的这些支持,企业就必须加大力度提高品质、恪守诚信,增强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做大做强以后的企业又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优惠和养老返利资金,尽更多的社会责任。既解决融资难问题,推动行业经济发展,又能促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相互信赖、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长此以往,还将给社会建立诚信体系和“深圳质量”计划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圳完全具备探讨消费养老模式的各种条件,根据以上分析,建议:一是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具有战略目光的企业家、行业协会代表、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组成课题组进行专题研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问题、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对我市目前开展消费养老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研讨。 二是结合深圳自身情况和优势,充分借鉴浙江、上海等省市在消费型养老发展的成功经验、先进且成熟的运营模式,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消费养老模式在深圳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同时可以考虑将消费养老模式与“深圳质量”计划、深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造良性互动的局面。三是建立类似联席会议的交流沟通平台,组织各相关方面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在消费养老模式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四是加强宣传发动,联合主流媒体,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逐步认识和了解“消费养老”的创新理念,进而支持和参与到消费养老事业中来。